*ST昆机一年两度被处罚 赔付能力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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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昆机(600806)因财务造假再次被证监会处罚,这已经是该公司今年收到的第二份罚单。因连续亏损,*ST昆机已被实施暂停上市,目前经营状况并未改善。投资者维权胜诉后能否拿到赔款,令人担忧。
自曝财务造假被处罚
*ST昆机近日发布公告称,因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行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ST昆机存在2013年至2015年通过跨期确认收入、虚计收入和虚增合同价格三种方式虚增收入约4.83亿元,2013年至2015年通过少计提辞退福利和高管薪酬的方式虚增利润约2960.86万元,2013年至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存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
此次被处罚源于*ST昆机今年3月份一次自曝家丑。公司当时主动披露,以往年度财务报告涉嫌违规,包括存货不实问题、费用少计问题、销售收入确认问题和控股子公司存在“多账套”及票据涂改等问题。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ST昆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王兴、常宝强等28人处以3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兴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总经理常宝强、时任副总经理金晓峰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两度违规扩大索赔范围
这已经是*ST昆机今年第二次被处罚了。此前,*ST昆机因涉嫌重大遗漏已收到过证监会的相关行政处罚。2015年底,昆明机床的控股股东与紫光卓远的股权转让重大事项披露上存在重大遗漏,*ST昆机、沈机集团、中德证券都被处罚。
那些在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2月4日间买入昆明机床股票,且在2016年2月4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已有不少人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律师已将该股权转让的相关责任方包括中德证券、昆机集团等均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此案仍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报名参加大众维权易栏目的集体诉讼。
由此看来,*ST昆机的日子并不好过,财务造假坐实后,公司将面临更多的投资者索赔。此次处罚后,根据相关规定,凡在2014年3月29日至2017年3月20日期间买入该股的投资者,已具备初步索赔条件。目前,针对财务造假案的索赔时间段仅是律师的判断,法院还没有明确判例。也有律师认为在2016年9月23日至2017年3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4月24日之间卖出的投资者,获赔概率较大。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ST昆机复牌后,股价有可能会上涨,所以只有卖出的股民可以索赔。”
退市后偿付能力令人担忧
*ST昆机由于2014-201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暂停上市。根据三季报显示,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巨亏2.01亿元,若2017年度不能盈利,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如果接下来进行维权索赔的投资者最终胜诉,那么*ST昆机又将面临对投资者给予赔偿的问题。一位与该公司打交道的内部人士对大众证券报记者说:“昆机偿付能力有问题,这公司没人管的感觉。公司目前面临退市的局面,昆明国资委不管,沈机集团也没有任何重组计划。”
针对*ST昆机目前的状况,为了保证投资者胜诉后能拿到赔款,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主张对*ST昆机及时任会计师事务所索赔,他说:“目前尚不清楚监管部门是否会处罚时任会计师事务所,如有处罚,我们将代理投资者向时任会计师事务所提起索赔诉讼。”
此前已有媒体对为*ST昆机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过梳理。2015年至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ST昆机主要的财报审计工作。而在此之前的2013年度、2014年度,则由外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负责其财报审计工作。瑞华和毕马威在2013到2015年的年报审计中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自曝财务造假被处罚
*ST昆机近日发布公告称,因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行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ST昆机存在2013年至2015年通过跨期确认收入、虚计收入和虚增合同价格三种方式虚增收入约4.83亿元,2013年至2015年通过少计提辞退福利和高管薪酬的方式虚增利润约2960.86万元,2013年至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存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
此次被处罚源于*ST昆机今年3月份一次自曝家丑。公司当时主动披露,以往年度财务报告涉嫌违规,包括存货不实问题、费用少计问题、销售收入确认问题和控股子公司存在“多账套”及票据涂改等问题。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证监会拟决定对*ST昆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王兴、常宝强等28人处以3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兴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总经理常宝强、时任副总经理金晓峰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两度违规扩大索赔范围
这已经是*ST昆机今年第二次被处罚了。此前,*ST昆机因涉嫌重大遗漏已收到过证监会的相关行政处罚。2015年底,昆明机床的控股股东与紫光卓远的股权转让重大事项披露上存在重大遗漏,*ST昆机、沈机集团、中德证券都被处罚。
那些在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2月4日间买入昆明机床股票,且在2016年2月4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已有不少人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律师已将该股权转让的相关责任方包括中德证券、昆机集团等均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此案仍在诉讼时效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报名参加大众维权易栏目的集体诉讼。
由此看来,*ST昆机的日子并不好过,财务造假坐实后,公司将面临更多的投资者索赔。此次处罚后,根据相关规定,凡在2014年3月29日至2017年3月20日期间买入该股的投资者,已具备初步索赔条件。目前,针对财务造假案的索赔时间段仅是律师的判断,法院还没有明确判例。也有律师认为在2016年9月23日至2017年3月20日之间买入,并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4月24日之间卖出的投资者,获赔概率较大。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ST昆机复牌后,股价有可能会上涨,所以只有卖出的股民可以索赔。”
退市后偿付能力令人担忧
*ST昆机由于2014-201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暂停上市。根据三季报显示,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巨亏2.01亿元,若2017年度不能盈利,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如果接下来进行维权索赔的投资者最终胜诉,那么*ST昆机又将面临对投资者给予赔偿的问题。一位与该公司打交道的内部人士对大众证券报记者说:“昆机偿付能力有问题,这公司没人管的感觉。公司目前面临退市的局面,昆明国资委不管,沈机集团也没有任何重组计划。”
针对*ST昆机目前的状况,为了保证投资者胜诉后能拿到赔款,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主张对*ST昆机及时任会计师事务所索赔,他说:“目前尚不清楚监管部门是否会处罚时任会计师事务所,如有处罚,我们将代理投资者向时任会计师事务所提起索赔诉讼。”
此前已有媒体对为*ST昆机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过梳理。2015年至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ST昆机主要的财报审计工作。而在此之前的2013年度、2014年度,则由外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负责其财报审计工作。瑞华和毕马威在2013到2015年的年报审计中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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